关于定金的一写问题

我在大型超市旁6-7米处看好一间门面房有800多平方.于是找到房主谈房租,谈好后!就交了16800的定金!约好3-5天后去签租房合同,可是就在第2天一早旁边5-6米处的这家大型超市被一把火给烧了!事发后我决定不租这个门面房了!但房主说定金是不退的。 房主说:我们可以等旁边装修好后在给你们算房租. 请问我现在不要这个门面房可以退回我的定金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08-09-20-状态:已解决]
陈宗荣律师的解答:

lcsa 网友:

你2008-09-20 14:42:23提出的问题,我的答复:

一、《合同法》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既然你已与房主约好要租他的店面,你是不可以反悔的,否则他有权不返还你的定金。

二、该店面旁边的超市发生火灾,不能成为你不租该店面的理由,店主说的“我们可以等旁边装修好后在(再)给你们算房租”是合理的。

以上意见供参考!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陈宗荣律师

二○○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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