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出庭 能否要回代理费用

律师:

您好!

我由于长期受到被告威胁,故不能当面和被告到民事局办理离婚。于2008年3月在重庆聘请一陈律师帮我处理离婚案件,由于被告凶狠无理威胁律师,一审没有通过,故该律师叫他们所里的另外一曹律师接着代理此案。

从2008年8月等到2009年4月,等了半年多时间,曹律师说当事人开庭时必须到庭,但如果我能到庭和被告见面的话,也就不会请律师了。律师通知4月28日开庭,但当天律师在外地没有到庭,被告到了,我由于不能和被告见面(被告曾扬言要泼硫酸),故没有到庭。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否向曹律师提出要回代理费用?

谢谢!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09-05-08-状态:未解决]
陈宗荣律师的解答:

一、离婚案件是关于确认身份关系的案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给律师的只是一般授权,所以当事人必须出庭。对此,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向当事人讲清楚。

二、你的代理律师是否是因为你没有到庭,所以他才无法出庭,如果是这样,那么你是不能要求退回代理费的。

三、如果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前,没有告诉你在离婚案件中,只能给律师一般授权,代理合同中也没有载明:“代理权限:一般代理”,那么律师是有过错的,你可以要求退回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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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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