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门面收保证金是不是符合法律的

我租一个门面做生意的时候交了3个月的门面保证金,现在我那门面保证金发票不在了,请问在合同到期后能不能退那保证金?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08-09-28-状态:未解决]
陈宗荣律师的解答:

bjwenyi网友:

你2008-09-28 13:27:54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出租人向你收取三个月的保证金(或叫押金),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

二、如果你保证金的发票遗失了,但是合同有此约定,你实际上也向出租人交纳了该保证金,我想当合同到期时,出租人会将保证金退还给你的。为了解决你发票遗失有可能产生的问题,出租人可要求你出具一张收条,写明你已收回保证金即可。

以上意见,供参考!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陈宗荣律师

2008.9.28

我咨询陈宗荣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南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宗荣律师 > 陈宗荣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