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

股东借款给公司收高利息,公司现在不行了,股东向公司要回借款,但股东没有履行义务缴纳股金,公司要向股东追缴股金 , 谁有道理? 如果都有道理,可以一起处理吗 (债权债务相抵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08-01-状态:未解决]
江模国律师的解答:

股东借款给公司是借贷关系,股东你缴入股金是股权纠纷,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性质,只有在协商阶段可以将互相现金支付部分进行抵消处理。如果诉至法院,是不可以一起处理的(当然也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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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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