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地基维权资讯

我家有私房一处,原先为我三叔的,是光棍,死亡后由我打发继承,当初打发时我父亲亲口说你打发你三叔后他的宅基地及以上树木归你所有,1997年打发当时无争论,我哥由于结婚早,早就分家了父亲一直跟我居住,父亲的户口在我哥的户口簿上。我和我父亲在我家居住,父亲提出为了咱爷俩都方便,你给我上你三叔家再盖一处房子,由于我天天上班,父亲就提出你给我500元我看着盖就行。当时500元就能盖起两间房子,到2004年我办理了房权证。到2012年3月份由于国土局来办理地基调查我父亲便拿着我哥的户口薄和我哥的身份证办理了地基调查,请问律师我如何维权房子和地基应该归谁。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3-29-状态:未解决]
周昌淦律师的解答:

你好,宅基地是不能继承和买卖的。如果,由你出资建造的房屋,已办房权证到你的名下,等于已经确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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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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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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