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过户纠纷
别人卖给我的是期房,该房情况是这样的:有房产公司的买卖合同,是预售合同,房产公司已经要让他去领取房屋钥匙,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出来。
我们之间合同上约定是“双方同意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被告承担”,他只还了1年几个月的房贷,还有120多万的房贷在,合同约定是“剩余的110万元房款双方同意由原告银行按 揭贷款办理完成以后支付”,现在的问题是他想让我承担所有税费,要不他可能不还贷款了,现在退首付款也难,可能让他已经挪用了。
我这样的情况,起诉的话,要求他履行过户手续,法院会支持吗?
法院最终判决下来,未满5年的过户的话,我要交哪些费用?
还有我可能会出现哪些风险? 如果他不还银行贷款,最后会不会他的120万的房贷也要我支付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09-18-状态:未解决]
熊云霞律师的解答:
您好,您将的不是很清楚,您可以起诉要求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至于费用那些,可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一下,主要也是契税。如您还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联系13486653008,QQ:435091713,熊律师,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10号馆6C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