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对方饮酒、超速驾车造成交通事故
4.5清明节下午3点在市区内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造势者开车直行,我是打方向灯向右转弯(但是我是开在马路左边右转弯的)被撞倒(刚好是直接对着我本人驾驶的位子)我过马路之前看了左右两边没有人和车子,我用25速度以下行驶的。我开到马路中间突然有辆车子直行开了,我感觉离我有30米远,我想加速躲过去还没来得急就被撞到后推了2到3米。(市区限速40,我估计造势者的车速100以上,交警说只有90,造势者饮酒测验也没有公布说明)但是造势者酒一定是喝了,造势者家属也说中午过节吃饭多和了几杯酒本来是想踩刹车的一紧张就踩了油门撞向我的车子。(交警给我录口供的时候没有问我造势者有没有喝
酒) 判决书认定 造势者70%责任,本人30责任(造势者没有受伤他是开越野车。我是开马自达3 我轻伤 伤到胸口,右手,腰部内出血,住院一个月回来修养,本人车子在CS店估价维修5万,造势者承担1万) 我想知道自己和造势者触犯了那些交通法规 请帮忙帮帮我!谢谢啦!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4-30-状态:未解决]
张绍兵律师的解答:
你带上材料到我办公室来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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