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外包装的生产日期与内包装的生产日期不一致
公司今天给我发了一食品,它保质期是九个月的,但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比内包装的生产日期提前了一天,也就是,外包装上是2011年3月21日,内包装上是2011年3月22日。外包装上有标明食品食用前的日期。我想知道这符合食品安全法吗?如果不符合,我该怎么处理这批货?
补充提问:
且问题,还在于我的顾客现在不进销这批货,说生产日期不可能是提前的,只会是晚一两天,因为这种食品它里面包含很多种类的小吃,保质期最短的为九个月,长的则达一年半时间。所以,顾客说,厂家不可能在今天能包装到明天的货,公司有很多生产厂家,一个厂家生产一种食品,聚到一起再包装大包装,怎么会有提前的食品在里面?
想想顾客的话也不无道理,这样的生产线,只会是外包装的生产日期比内包装的生产晚一两天才对。
我与公司已经签订了不退货的协议,这批货我能要求退吗?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4-30-状态:未解决]
张绍兵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退货,退货的理由是公司产品有瑕疵。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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