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的问题
我想问下,有关于我下面的这种情况,我是五宜粮贸公司的,我们在申请强制执行了,可是执行的庭长说这个案还要和法官和院长商定后才能执行,我不知道执行和判定是否还可以改,而且他们说这里面的机器的完好还有里面的关于加倍利息还有他要支付给我方的租金是多少,到现在还没有支付也没有交给我方,我想问下,这里面的机器的完好,怎么个算,他们说只要能转就是好的,我这里有个问题到法院定下来到现在快一年了,机器一年没开,都不知道诱成什么样了。他们也不交钥匙还有证件。我们很担心。去了好多次执行庭,他们总说忙要不就是这事那事。
文本如下:
民事判决书
(2010)宜民二初字第15号
原告宜丰五宜粮食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宜丰县五里分场,组织机构代码:74426407-6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程元文,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小伟,江西竹乡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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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8-03-状态:未解决]
张绍兵律师的解答:
我可以肯定告诉你,执行法官在操蛋,执行法官只能按照判决书执行。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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