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处理
事情发生在去年年底十二月二十,我在我哥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县上的公园做扶手)眼睛受伤,当时就住院接受了治疗,花了一笔费用,到现在眼睛还没康复,需要再做一次手术(期间动过两次手术),但就算再做一次手术也没有以前的视力好(医生初步诊断只能恢复到0.3左右的视力),在这期间老板一点责任都不承担,一分医药费...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06-02-状态:未解决]
张绍兵律师的解答:
按雇佣关系,打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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