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量刑是否合理

我的一位朋友因过失至死亡,且能主动自首,但原告要求一次性赔偿,而我朋友答应分二期付,原告不肯,结果被判6年半,请问是否判的太重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5-21-状态:未解决]
潘春晓律师的解答: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你的朋友被判6年半,稍偏重,但仍属法定刑范围之内。民事赔偿确实对量刑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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