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在诉讼期间死亡,法院是否能继续进行审理

争议房屋,争议一方,原告房屋权利人在诉讼期间死亡,原告继承人是否可以继续进行正在进行的审理。法院是否继续进行审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11-状态:未解决]
唐康律师的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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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吉林君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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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招标投标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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