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六万元,被岐视用什么理由立案?
队里卖出土地,按照户口在队里,人在队里则能分一份,每人三万左右.我老公跟儿子的户口都跟婆婆的在队里,婆婆出嫁后一直没有迁过户口,这边叫半边户.可是队里给了我婆婆那份却扣下我老公跟儿子那两份,跟我们家同样情况的都分下去了.其理由是这样的,我老公是80年的遇着计划生育,而家里想再要一个小孩,上户口的时候队长说我老公可能没田,我婆婆说实在没有就算了.结果我婆婆没去开会,队长说我婆婆应承不要队里的任何财产.现在每人三万是队里卖山岭的钱并没有田在里面.队里几个反对分钱给我们的代表都叫我们去告,而且要年底前能立案才理,否则直接分光这两份钱.
而因为这几年要征地弄工业区,广西下过不准受理此类案件.我们怎么办呢,不仅仅几万元的事,这种不公平的待遇简直是岐视,急切希望有人能回答一下.
补充提问:
广西下过不准受理卖地分钱的民事纠纷的文件,我们也想起诉呀,用什么理由,告谁,法院才会受理呢?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09-10-29-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