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的要约邀请的区别 请加以实际案例为例讲述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9-13-状态:未解决]
唐康律师的解答:

(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的目的不是缔结合同,而是邀请对方当事人向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图,要约人将自己置于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即成立的无可选择的地位;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图,邀请人希望自己处于一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要约的地位,其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必具备此等必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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