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丢东西老板要求店员全额赔偿合理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药店的一名员工,我们每个季度都有盘点,在盘点中,货物丢失总额达到3800余元,公司要求我们店员共同赔偿全额货款。我们和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这次要求我赔偿870元,请问我需要支付赔偿吗?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在劳动法里有关于赔偿的法律依据吗?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12-19-状态:未解决]
唐康律师的解答:

向当地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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