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我的一位表妹在武汉打工,在非机动车道上被电动车撞上了,由于对方电动车速度太快,撞上我的表妹后,人飞出去了,左肩部位骨折,我的表妹只受了一点轻伤,交警看后,说我表妹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负全部责任,要我们双方协商,在交警的调解下,对方同意按交警的调解,直到人出院,出院后其他的营养费,误工费等都不要提了,事件一直是这么做的,出院时是对方自己结的帐,对方还有医保,多出的钱她都拿走了,只是跟我们打了个电话说:她出院了(在AAA医院共住院46天),我们只是想人好了就好了,对方出院三月后,我们以为这事了结了,可对方又要赔偿费:如营养费,误工费等,我的表妹跟她们又面谈过一次,对方说还要赔偿费:10万元,我的表妹是生活在农村,在武汉打工,这几年来好不容易挣到9000元钱,都付给对方了,还在我手里借了6000元,共计15000元给了对方了,还哪里的钱满足对方提出的要求,对方说不答应把我等都要监控起来,说她们全家是国家公务员,对方本人也是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的员工。我的表妹再次和对方商谈并请求对方谅解,每次与之面谈,对方几个人把我的表妹一个人关在一个房间里像是在审犯人,好恐怖的,使我的表妹人格和精神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对方看到在我表妹身上搞不到人民币,又过了两个月,对方通知我去江汉区法院去拿传票,对我进行了起诉,说我是这个事故的担保人,要我赔偿她们10万元。我真是很辣闷,我的表妹出了事,我借钱给我表妹帮对方送入医院及时治疗,不然对方入院都没有钱,这我做错了吗?我又没有写担保书和承诺什么事。这个传票我已经去法院拿到了:要我赔偿10万元。我该怎么办?急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03-20-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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