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咨询
我父亲2006年去世,我们家姐弟三人,一直没对父亲留下的房产进行分割,房产证的名字一直是我父亲的,现在当地要动迁了,当地书记说要我们对遗产进行分割后可以按照继承人员的人数(也就是三户)进行房产安置,否则只能按我爸爸一个人(也就是一户)进行安置.
我想问书记说得对吗,如果进行房产分割需要走什么的程序.如果动迁时,像我家的这种情况应该按照几户来进行安置!
盼望早日得到解答
补充提问: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对我问题的解答,但有几点要补充一下,我家住在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镇附近,因为父亲去世时,家里一直沉浸于悲痛之中,所以一直也没有人想到分户的事情。现在要建全运村,地方马上要动迁了,所以才考虑到这一点,但政府已经对当地户口进行冻结处理,因为此不能分户,想走其他的渠道,得到相应的补偿!另外,我家是200多平的平房,900平的宅基地,房产证如何进行分割。直接写协议,不公正,能起到法律效果吗?
望早日得到解答,再次表示感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9-11-状态:已解决]
唐康律师的解答:
你们没有分户,只能按照一户安置。应当立即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