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人的血泪》加急!

我的亲人在2011的春节年初二,由于电线的老化发生短路电压升高,烧毁了平时依靠呼吸机应急呼吸的设备而致使使用者死亡。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使用者2月4日发现依靠呼吸机应急使用的呼吸机(其病人有呼吸阻停史,上海医院推荐一定要用双水平进口呼吸机来呼吸)无法使用,也不知道啥原因。经过了解同一线路在2月3日下午5点左右发生停电,造成家应急呼吸机及部分村民家中电器损坏,系户外供电线路短路造成。后来由其家属到供电所反映情况,供电所当天下午就派人来维修,经维修也修不好,维修者马上和供电部门电话联系,讲明呼吸机不同于家用电器设备。期间由其家属也和供电部门多次电话沟通,说明该设备对生命的重要性。供电所某领导关照其家属自己去解决。在联系过程中,当天下午5点许,其家属发现呼吸困难,急忙打“120”急送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6点许死亡。家属认为此事与供电部门有直接关系,而供电所只赔偿电器损坏部分。
    请问该如何去理赔?可以赔多少?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2-09-状态:未解决]
唐康律师的解答:

首先要查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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