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正常行驶下撞到横穿马路的小孩

本人以50码速度在由北向南右侧行驶。路西停着一辆公交车。我行之公交车车头处,突然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从公交车车位处横穿马路。撞到了。救护车十分种到的。在县医院检查说需要转院,我家人没有耽误就跟着转到市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有刹车线。交警队很快就有人到了。鉴定完毕后本人积极配合到交警队。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2-11-状态:未解决]
唐康律师的解答:

由交警依法出具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确认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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