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
律师您好!
我住的小区为33层的高层结构, 2008年入住,物业费为1.9元/平,地产商和物业是一家。
2010年9月的一场雨中,由于楼上(跃层结构)卧室阳台上的雨水管的排水口堵了,雨水从一楼返冒上来,当时可能水的压力较大,雨水管的接缝处发生了喷射状的水柱,瞬间卧室成了一片汪洋,雨水管下面堆放的多件闲置家电全泡了…水快速的流到了楼下,当时只有我和孩子在家,我们母女俩哪里见过这阵势,惊慌失色、手足无措的我们如同拨打110般的速度赶忙联系了物业,很快物业来了2名维修人员(显然楼下被泡的业主已先于我们),客服主管和五名保洁人员也随后赶到,维修人员想竭尽全力用胶带缠堵接口,但毫无用处,最后还是外面的维修人员采取了相应措施(大概是疏通了水管),水的压力渐渐小了,返冒上来的水才渐渐停止。当时1名维修人员缠堵接口;我们把家电从水里往书桌上搬;五名保洁人员不停的(用做公共区域卫生的脏兮兮的簸箕、笤帚)掏水;客服主管拍照,一通忙活……
最后客服主管除深表歉意外,说是让维修人员彻底检查本单元雨水管道问题,避免再次出现此类事故,让我们相信物业,等待最后的解决结果。
在此期间,我虽在外地,但曾多次给物业打电话,询问解决赔偿事宜,回答就是要么负责人去北京开会了、要么出差了、要么她已经不干了我们也不清楚,回头我们反映一下,您听我们电话吧!…直到等到了节前:“法务催告函”。
现物业主管说,由于他们人员离职比较频繁,所以他们对历史遗留问题不清楚,除非业主有照片证据。请问我该怎么办?
谢谢您百忙之中的回复!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2-10-1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