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土地房屋权利办理所需材料
1、《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
4、权利人放弃土地房屋权利的文书。(原件1份)
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民事权利义务主体,涉及不动产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所以,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注销登记,公证机关应当受理该委托合同真实性的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