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毒品犯罪规定了哪些罪名

时间:2009-03-30 00:27:22    文章分类:民事方面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五、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
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九、强迫他人吸毒罪
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罪
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贩卖少量毒品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不行。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刑法》对毒品犯罪为什么都规定了要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毒品犯罪之所以猖獗,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它可以获取暴利。因此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就决不能让毒品犯罪分子得到任何好处。除规定对毒品犯罪分子要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处,还对每一个罪名(不包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和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都规定了要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就是要罚得毒品犯罪分子倾家荡产,让其失去继续进行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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