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小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数额
时间:2007-11-23 06:57:32 文章分类:物权方面
1、医疗费:134112.89元。 1)丰都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9027.40元,门诊费2200元。合计21227.40元。 2)重庆西南医院:住院费100913.49元,门诊费2316元。合计103229.49元。 3)重庆西南医院输血费9656元。 2、伤残赔偿金:11570元乘以20年再乘以百分之三十等于69420元。 3、误工费270天乘以60元(15060元除以251.04天)等于16200元。 4、护理费:170天(72天加8天加90天)乘以60元(15060元除以251.04天), 等于10200元。 5、续医费:12000元。 6、营养费:5000元。 7、住院伙食补助费:80天(72天加8天)乘以12元,等于960元。 8、交通费:1066元。 9、鉴定费:1300元。 10、被抚养人生活费:16年乘以9399元,再乘以百分之三十后除以2,等于22557.6元。 11、精神抚慰金:10000元。 合计:282816.49元。已赔偿的费用:保险公司30000元,代友权12500元,冉瑞才3000元。合计45500元。三被告还应该赔偿271537.69元减去45500元,等于237316.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