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应碧死亡赔偿的数额

时间:2010-07-13 17:25:15  作者:彭道柏  文章分类:民事方面

彭道柏律师

一、医药费29030.49元

1、 社坛卫生院:1453.31元

2、 丰都县人民医院:15811.1元(门诊)+23692.78元(住院)=25273.88元.

3、 西南医院:2303.3元。

二、护理费(2人):1196.8元。(2月10日—2月22日)13天。

16571元/12月X30=46.03元

46.03元X2X13=1196.8元

三、误工费598.4元(2月10日—2月22日)13天。

16571元/12月X30=46.03元

46.03元X13=598.4元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325元(2月10日—2月22日)13天。

25元X13天=325元。

五、交通费4380元。

六、住宿费360元。

七、营养费3000元。

八、死亡赔偿金92420元

4621元X20年=92420元

九、丧葬费15481.5元

30963元/2=15481.5元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25126元

死者父母均68岁,有三个子女。

12年X3142元/3X2人=25126元

十一、精神抚慰金50000元

共计:221618.19元

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江北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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