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初始登记、土地变更登记

时间:2010-10-12 21:23:48    文章分类:物权方面

  (土地设定登记、 土地变更登记、土地注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主办科室:地籍科 协办科室: 适用事项代码: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晢行条例》; 4、《土地登记规则(修订)》; 5、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工作内容 1、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籍测量); 2、权属审核; 3、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三、工作时限 (一)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土地他项权利登记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窗口工作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资料录入办公系统; (三)主办科室工作时限: 1、经审查,同意受理自收到转交资料之日起19个工作日(土地他项权利登记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应事务,呈报分管局长审批;不同意受理自收到转交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件; 2、分管局长工作时限:自收到呈报资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土地他项权利登记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3、局长工作时限:自收到呈报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土地他项权利登记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4、自收到局领导“审批意见”之日起4个工作日(土地他项权利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转交窗口; 四、办理土地登记所需资料: (一)、申请登记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个人需提交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企业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需提交《法人登记》; (二)、土地权源证明: 1、以出让(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提交:政府批准文件、《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和其他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缴付出让金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需提交:政府批准文件、《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需提交:转让批准书、增值税完税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他项权利登记需提交:出租、抵押批准文件或批准书、《出租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备案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以其他合法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6、历史遗留问题,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土地登记相关图件: 1、土地初始登记需提交宗地勘测图且四邻盖章; 2、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交宗地勘测图。 五、工作程序:(见《工作流程》) 六、办理结果 1、同意: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2、未同意: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
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江北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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