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时间:2010-10-20 15:12:23 文章分类:刑事方面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告场所故意无理挑起事端,滋事生非,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属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客观上也可表现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特征。因此“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比如行为人都有可能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都有可能采用一定的暴力、胁迫等方法,都有可能在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等。那么,到底应当如何区分“强拿硬要”行为是属寻衅滋事,还是抢劫呢?笔者认为,在实践中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二者主观故意、犯罪目的的侧重点不同。“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主要目的是耍威风、逞强好胜,追求精神上的刺激,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是次要目的,只是被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的一种手段而已。而在抢劫罪中,占有财物恰恰是其主要的、终极的目的,而暴力控制或暴力威胁只是手段。第二,二者的犯罪客体、犯罪地点不同。寻衅滋事“强拿硬要”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公共秩序,故其犯罪地点多发生在公共场所,行为表现为公然藐视法纪,向社会挑战,在公共场所以强制方法随意拿要他人的财物;抢劫所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和公私财产权,其犯罪地点多发生在偏僻处所。抢劫行为人在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时,一般顾忌被害人周围的人员,其不希望其抢劫行为被他人发现。而寻衅滋事的行为人不去顾忌被害人外周围的人员,他们看见与否均不影响其“强拿硬要”行为的实施。第三、二者占有财物的暴力强弱程度不同,寻衅滋事中“强拿硬要”,一般只用轻微的暴力或暴力威胁,一般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方法来索取财物,客观上被害人可以反抗或求救,暴力不会有致人重伤或死亡危险;而抢劫的暴力或暴力威胁较大,通常会使用凶器,使得被害人一般无法反抗,反抗则有重伤或死亡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