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平与田峰等交通事故纠纷赔偿数额

时间:2010-11-04 10:14:52  作者:彭道柏律师  文章分类:民事方面

 

一、垫支的费用共计155689.87 元

1、谭秀芳:26007.42元+23213.33元=49220.75元

2、李明玉:5002.33元+6478.71元=11481.04元

3、谭秀琼:52921.33元+16810.13元=69731.46元

4、杨高龙:8114.58元+9830.05元=17504.63元

5、杨仕川:1244.84元+500元=1744.84元

6、余昌勤:340元

7、向丹杰:5667.15元

二、渝G15669长安车维修费:6759元

三、诉讼费:373.50元+25元750元+115元=1263.5元

四、交通费:400元

五、车辆维修损失:10天X630元=6300元

六、因田峰不交纳受害人的医药费,受害人把车拦车5天的损失:

5X630元=3150元。

七、处理交通事故误工:10天X100元=1000元

共计:174562.37元

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江北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彭道柏律师 > 彭道柏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