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法条

时间:2011-01-03 09:01:52    文章分类:刑事方面

协助组织卖淫罪  〖全部罪名列表〗 [释义]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膘、打手、管帐人等。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苦于问题的解答》(1992.12.二卫法发[1992]42号)

[怎样认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

根据《决定》第一条第M款的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缥、打手、管帐人等。

依照《决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有具体的罪状和单独的法定刑,应当确定为独立的罪名,适用单独的法定刑处罚,不适用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关于从犯的处罚原则。

[上海市对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相关规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威胁手段协助组织他人卖淫;
(2)采用引诱、欺骗等手段或者亲自传授卖淫、嫖娼方法,协助组织他人卖淫;
(3)协助组织未满14周岁幼女卖淫;
(4)协助组织明知有性病的人卖淫;
(5)协助组织他人卖淫3人次以上;
(6)造成被组织卖淫人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

[立案追诉标准]
在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起帮助作用的,应予立案追诉。

[说明]

一、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适用单独的罪名和法定刑处罚,不适用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关于从犯的处罚原则。

二、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

三、注意区分本罪与组织卖淫罪的不同,主要是行为人的地位不同。可以从领导、主持、招募妓女、实际收费、实际控制等具体情节分析是组织者还是协助组织者。

本节内容由朱小锋律师整理 添加时间:2008-3-19

   
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江北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彭道柏律师 > 彭道柏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