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咋骗

我合法的妻子,同第三者合伙要我妻子去新加坡打工,挣钱回来他们结婚,当时我不知内情,有我提供费用5万送她去新加坡,我妻子出国后另有新欢,被第三知道告诉于我,我妻子去新加坡已有10个月,现提出与我离婚,我可不可以以诈骗罪起诉她
我现在已61岁,儿子19岁在上大学,她不管我爷俩,够不够遗弃罪,我妻子40周岁,能不能把她遣返回国,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01-03-状态:未解决]
彭道柏律师的解答:

你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提供钱她到外面务工是事实,构不成诈骗罪;你和你孩子都是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并不需要照顾,也构不成遗弃罪。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我咨询彭道柏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江北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彭道柏律师 > 彭道柏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