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谁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案情:因交通肇事,致王某7级伤残,对方负全责,王某有一未成年女儿。就赔偿事宜,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王某欲起诉主张权利。
问题:赔偿项目中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列原告时,是否要同时将王某的女儿列为原告?仅仅以王某名义起诉,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谢谢各位!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2-05-状态:未解决]
丁国利律师的解答:
就本案而言只能由王某自己做原告,王某女儿做原告主体不适格,她无诉权。
王某自己做原告被扶养人人生活费也不一定得到支持,十个伤残等级中,七级伤残仅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要由法庭综合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