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机动车撞了一个酒后骑自行车的人,交通队判机动车全责。机动车(我方)瞧病给看了,病情为外伤就是皮肤受伤,瞧好了,我方掏的钱。现在吧对方又要三万做皮肤移植。我方无法承担。 我方应该如何办?对方是否有责任?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1-01-状态:未解决]
丁国利律师的解答:

交通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仅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你有相反证据证明骑车人有过错,在诉讼中可以主张对方有责任。另外如果花费不多一般在交强险范围内即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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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泰瑞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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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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