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费的问题
爸妈在我1岁时离婚,我爸抚养我长大,我妈几乎没有任何母亲的责任,也没有什么联系,我和我妈没有任何感情,但是我的户口地址在我妈家(上海),她已再婚,有一个老公和一个女儿,现在她的房子快要拆迁,我上海的亲戚说那里每个人平分可得25万一个,请问一下我有权利要这笔拆迁费吗?在法律上,我妈妈有义务把这笔钱给我吗?如果不给,我可以打官司要回来吗?希望解答的朋友可以说的具体一点。因为我非常需要这笔钱。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2-06-状态:未解决]
丁国利律师的解答:
你好:如果你的户口在拆迁房屋内,一般都会享受“人头费”,但具体是否被认定为被安置人口还要进一步了解或取证。你享有的部分如果你妈有代保管义务,如果不给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