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1-23 17:50:43 作者:郭叔平 文章分类:律师文集
作者:河北涉县律师网 郭叔平律师
2001年12月29日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的《律师法》,附予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律师法》第30条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然而在现实工作中,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却受到种种限制。公安机关常常以种种理由拒绝律师会见,当向他们言明《律师法》有明确规定时,他们却说:那是规定给你们律师的,只对律师有约束力。由于《刑事诉讼法》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这使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受阻重重阻碍,看着他们傲慢的表情,律师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2009年10月30日,河北省高院、高检、公安厅、司法厅针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难的客观情况,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