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要孩子

夫妻都不要孩子, 孩子父亲欠了10万外债, 而且也不管孩子, 现在有一套按揭的房子要分割, 是婚前男方按揭买的 ,直到婚后三年到现在都还没办理房屋产权证, 离婚怎么分财产? 孩子应判给谁? 上法院起诉费用多少?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9-09-05-状态:未解决]
郭叔平律师的解答:

你好;
你说的案情具有典型性。
但不知道孩子现在多大岁数了,如果在2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超过了2周岁,应当判归女方抚养,因为这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
至于婚前按揭的房产婚后取得的房产,本律师认为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依法分割,但要照顾到女方的利益。
诉讼费的问题,按照《案件收费办法》之规定,应在200元左右。
郭叔平 律师
联系电话:1383208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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