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债权

法院判我与前妻离婚后,将我与父母的唯一房产,判给我前妻四分之一。房子是婚后购买的,法院评估为80万。目前我的房产还有17万贷款没有还清,法院判给我前妻15万。目前我无力将法院判的15万支付给我前妻,问:法院会不会将我与父母现有唯一一套住房拍卖?(房产证是我与我父亲共有)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08-10-20-状态:未解决]
郭叔平律师的解答:

pmc网友:

你的情况我以看过。首先,法院判决你的前妻分的房产的四分之一的作法是正确的。因为该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你的前妻应当得到房产财产的20万元。

其次:法院判你的前妻获得15万房产,你无力支付该笔费用,如果你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不应执行你与父母共同居住的这唯一一套住房。

河北恒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叔平

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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