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纠纷
前夫在婚姻存续期内,对外以个人名义担保借款500万,我并不之情,一审二审也没有通知我到庭,离婚后,法院查封我的个人财产时,我才获悉此事,请问法官有权利在没有追加我的情况下查封我的财产吗?
我由于今年1月至5月在境外,所以没有及时离婚,就在法院查封的前才协议的离婚,但这整件事我确实不知情,像这种大额欠款,我穷其一生也不可能偿还的清,而且前夫做这事期间有第三者,我有数名证人和通讯记录等可以作证,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前夫在婚姻存续期内向我母亲借款200万,发生在他担保之前,有借条可以鉴定时间和笔迹。他至今只偿还了利息,和一小部分欠款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10-20-状态:未解决]
郭叔平律师的解答:
你好:
你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法院对夫妻债务进行确认。
至于前夫借你母亲200万元的借款一事,你可要求你母亲向法院起诉。
郭叔平 律师
电话;13832080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