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分割

我丈夫与前妻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总净资产为16万左右(贷款购房一套)。因单位可能派其出国,所以口头约定不出国给付十万,出国给付二十五万,三年内付清。为使他前妻放心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最高给付金额二十五万,现在我丈夫并没出国,但他前妻以离婚协议书相挟要求给付二十五万,这场官司结果会怎样呢?
补充提问:
若他前妻提起诉讼,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3-20-状态:未解决]
郭叔平律师的解答:

你好:
因条件没有实现所以给付250000元的约定没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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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恒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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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资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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