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上摔伤治疗及赔偿的问题

我父亲今年60多岁,11月10日在建筑工地上不慎从三楼的墙上面摔了下来(没有签劳动合同),当时是下午2点左右,包工头知道后当时没有送医院,而是待到下午4点多看到头上的血一直在流、止不住后才送医院,(没人性,这么冷的天让一个受了重伤的老人躺在工地上)送到医院后只交了两千元钱,就不管了,只留了一个工人在照看,也不给工人留下钱。晚上10点多才通知我家人,医院没有钱了就给停药了,我家只好自己缴钱继续冶疗。现在我该怎么办呀?请专家帮我分析分析,给出个主意。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11-17-状态:未解决]
郭叔平律师的解答:

zheng :

本律师要说明以下事项。

1。那个包工头所在的企业是否为个体工商户或者为企业。如果属于我所说的则适用认定工伤的规定否则不适用。

2。按照你所说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

、3。如果老板不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你父亲和老板之间为雇佣关系。

你应当先治疗然后按照工伤的规定或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向包工头要求赔偿。

河北恒星律师事务所 律师 郭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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