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与村委会债务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在00至08年经营一家小卖部,于05年村委会欠我近6000元发票款,在05年书记还了4000,由于发票没给他,就开了一张暂借村委会的欠条给书记,并在之后书记给我开了一张2000元的欠条给我,我把所有得发票都给了书记,而大意没有把原来的那4000元欠条拿回来。在08年2000元顺利归还。从此和村委会无债务关系。如今出纳拿着那4000元欠条找我要钱,我莫名其妙,现在发票在会计那,如此,分明是书记分别在出纳和会计那领了4000元。其中那欠条5年内从未提起。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补充提问:
郭律师你好:我可以起诉他吗?还是等他起诉就抗辩?现在我有那2000元欠条复印件。还有出纳06年就退休了。他还有资格问我要钱吗?非常感谢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11-17-状态:已解决]
郭叔平律师的解答:
你好:
如果涉及诉讼了,可以举证抗辩。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