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归属

丈夫单位分房子,我拿出婚前付首付百分之二十(加上装修约百分之三十),其余百分之八十用他的工资月供(我们没有婚前和婚后财产约定),单位房子补助每月发到他工资单,我的工资用来家庭日常开支,单位规定房子必须写他的名字,请问,我如何保证我的权益不受侵害?我以后如何证明我拿的首付是我的婚前财产?我和他私下约定房子的百分之七十的所有权归我,他不同意怎么办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03-20-状态:未解决]
郭叔平律师的解答:

你好:

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你的出资情况。或者有证人证明你的出资情况。

如果你们协商不成,那么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郭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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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恒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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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资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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