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判例:诈骗案中事后给诈骗犯以帮助的人如何定罪/责??

求判例:诈骗案中事后给诈骗犯以帮助的人如何定罪/责??

  张三骗了某人一笔钱,钱给张三一段时间以后受害人对张三有了怀疑,张三便找了李四来说服受害人,消除受害人的怀疑(张三骗钱的理由便是他做受害人与李四之间的中间人,托李四给受害人办事).后公安审讯时李四说他没拿钱,事先也不知情,事后只是出于张三所求才为张三圆谎,免得受害人发现实情.

  请问李四应承担什么罪/责??有没有这种情形的判例??急!!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04-10-状态:未解决]
郭叔平律师的解答:

你好:

本律师认为,李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应承担道德的谴责。

郭叔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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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恒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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