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您、、

我想咨询您关于房屋土地的问题,爷奶是我父母养到老的,房屋土地当然在我父母这里,但是现在爷奶相继去世,父亲钱两年也去世了,父亲在奶奶之前去世的,早在1988年家庭内部签署一协议,说谁把父母养老那么就归谁,但是只有家里面的几个儿子签字,小儿子未签,现在小儿子要求分割房屋土地,这样是对的吗?那份家庭协议可以作为遗嘱吗?
补充提问:
如果没有我爷奶的签名呢?也没有经过公正、、、子女共九人,加上我爸,儿子5个,女儿4个、、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2-25-状态:未解决]
王焕铨律师的解答:

该家庭协议如果有你爷奶签字,则或可视同“遗赠扶养协议”,按该协议继承遗产;
如只有部分儿子签字,则只对签字人员有约束力。如果诉至法院处理,会考虑你父母多尽扶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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