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索赔 ,,紧急

我大姨今年9月5日早晨骑电动车被一名骑摩托的男子撞伤,导致胸骨骨折··因为是骑摩托车的男子闯红灯所以对方付全责,住院开刀期间该男子及其家属一次都没去医院探望,一直躲着不见,想耍无赖就赔5000元了事。现在医药费32000,我大姨一个月的工资一千多,,要两个月无法上班,车祸并未导致残疾,我们因该如何索赔?索赔名义有哪些?金额为多少?谢谢····明天就要商讨赔偿事宜,请尽快解答···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9-15-状态:未解决]
任兆兴律师的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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