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好,我男朋友被人找去一个花瓶店里打仗,可是他只是到场了,而没有动手砸,也没有动手打人,我们办了取保候审,再一次次提取笔录时,我男友始终说没有砸,但是突然检察院要我男友过去又一次去笔录,可是却突然给抓起来了,说你不承认,那之前的“投案自首”推翻了,可是我男友确实没有砸,他非要我们承认,并且他没有确实的证据,他找不到我男友砸东西的证据,而且和他一起办取保候审的朋友也可以证明他没有砸,怎么办?这样抓人有道理吗?还要被关多久?谢谢各位了~~~~拜托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9-14-状态:未解决]
秦海峰律师的解答:
首先要明确,如果你男友与他人合谋去店里就是为了砸东西,仍然可视具体情况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因为他应当对共同犯罪人的危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动手的情节可以在具体量刑时考虑。
关于自首问题,如果是合理的辩解是不影响自首成立的,如果是自首后没有客观真实地陈述案情,不应当以自首论。
关于取保候审问题,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是不对的,但该机关确实有权改变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