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诈骗罪吗?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一个朋友是和一个人合作,生育的问题,合作当中对方答应说给我那个朋友好处,可是对方说什么支票是从什么美国华硕银行开的出来的。对方跟我朋友说那张支票要拿到公诉局把支票公诉到我朋友指定的账户下,要我朋友先交百分之2.5的什么公诉金,交好之后对方还叫我朋友去他说的指定交什么百分几的手续费,请问律师对方这方属于诈骗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3-04-15-状态:未解决]
尹志明律师的解答:
因生育问题产生的所谓合作,以及因此产生的经济问题,都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你说的“公诉局”应该是指“公证处”,公证处也不可能多这类事情进行公证。这一类的以各种名义,要求缴纳手续费,公证费,诈骗可能性很大,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