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请律师帮忙!

我和房主签订了一个访问买卖合同,其中包含3万元定金,这3万元应该在贷款办理后返回,可是房主找借口一直不给,在合同中补充了一条房屋面积如果低于60则给我退还相应面积的钱,没有说明高于60后如何处理。房主一直认为高于60我应该给他补充房款,原来在签合同讨论时谈到此问题但没有写入合同。请问,现在房屋面积62,我用给他补充房款吗?3万元定金如果我起诉他的话是否能够全额得到?如果起诉大概费用多少?周期多长?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9-11-23-状态:未解决]
王爱东律师的解答:

房屋买卖为应当为书面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诉讼费是根据诉讼标的金额确定的。如果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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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旌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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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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