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能帮弱势群体

云南楚雄市政府2010年7月组织团购房,我经朋友介绍已3万元的转让费向别人转让了一套房屋购买权,2011年9月交首付款时,由于房间猛涨,对方反悔,至今协商无果,当地法院说此事涉及政治问题,不予受理。我该怎样办?
补充提问:
我已去过2次法院,法院说此次反悔的很多,也有他们法院的职工,其他类似的都受理,但此次是市政府组织的,涉及政治问题,不予受理,也不给不受理的法律文书,让我自认倒霉。我真的应该自认倒霉吗?希望各位律师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做?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3-02-04-状态:未解决]
刘文义律师的解答:

保存好证据,等待政府部门的下一步处理。
如果能够获取政府处理此事的文件,可以考虑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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