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中无形资产的处置?
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半年,未清算。
公司由ABCD4股东组成:A股东为现金出资,30%股权。B股东为现金出资30%股权。C股东为土地出资,20%股权。D股东为技术出资,20%股权。
公司章程约定:清算时D股东可优先收回技术,多退少补。
但ABC三股东提出D股东必须收回技术,如D股东不同意,就不清算了。
问:1、ABC三股东的意见合法吗?
2、D股东必须收回技术吗?
3、清算时技术股如何处置?
4、清算时土地如何处置?
5、清算时现金如何处置?
6、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中,D股东是否能分到20%?
补充提问:
7、d股东可以放弃收回技术吗?
8、d股东可以提出要求清算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12-02-状态:未解决]
申新建律师的解答:
1.不清算问题永远无法解决2可以由清算组制定清算的办法3可以变卖或者由股东收回4土地及地上物可以变卖或者分割5现金分配6所有财产都可以变卖,股东享有优先权。如果问题复杂建议由清算组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