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19 20:31:39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2000年10月,邻居借朱女士17000多元。时隔两年,邻居一直不还。朱女士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欠债人隔三岔五还几百元。去年过年前,朱女士的丈夫上门催讨债务,欠债人还了300元,朱女士丈夫打收条时金额仅用小写数字。今年10月,朱女士再次到法院申请执行时,对方拿出一张6300元的收条。她指出收条有假,要求法院查实。法院随即将收条送省公安厅进行鉴定,结果是6300元的“6”字是加上去的,但无法确认“6”和“300”是否是一个人或两个人所写。
(记者施健康)律师点评:本案例中的关键在于对收条数字中“6”和“300”书写者的确认。我认为可通过对朱女士丈夫及对方夫妇在数字书写习惯上进行司法鉴定,或通过测谎方式进行确认。该案提醒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对自己书写或者签收的文字资料,应尽可能规范,用词准确严谨,数字(涉及款项的)用汉字书写,并避免留有添注的空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