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游客参观途中滑倒摔伤 博物馆赔偿三万

时间:2008-10-26 20:57:09    文章分类:案件择览

 游览地点有积冰,游客参观途中不慎摔倒。事后,游客周女士将游览单位宜兴某博物馆诉诸法庭。日前,此案经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丁蜀法庭调解,已得到顺利解决。

  2008年2月10日,大年初四,北京的周女士一家慕名来到宜兴某博物馆参观,在前往馆内鲍某经营的紫砂纪念品商店过程中周女士不慎摔倒,摔倒之处的台阶上覆盖着一层薄冰。全家旅游被迫中止,周女士第二日便返还北京治疗,经诊断为左腿胫骨、腓骨骨折,共花去医疗费、康复费等75582.43元。事后周女士将宜兴某博物馆和鲍某一起诉诸法庭,她认为博物馆内地面有积冰,且四周无任何警示标志,致她摔伤,博物馆将馆内商店出租给被告鲍某使用,故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她的损失75582.43元。

  被告博物馆则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第一,原告周女士买票参观的是陈列室,但她摔伤的地点不是通往陈列室主干道;第二,由于年初大雪,但馆内积雪已作清除,地面仍有积冰是自然原因所造成;第三,周女士是北方人,对路面是否有积冰应该更能作出判断,摔倒主要是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第四,考虑到周女士摔的比较严重,又遇春节,可以适当给予补偿。

  丁蜀法庭立案后,立即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并结合实际客观情况,在征得双方一致意见后,法庭对本案主持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庭充分考虑到原告路途遥远,便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反馈对方意见,双方当事人经过几次意见交换,终于在日前达成和解协议:博物馆一次性支付周女士3万元,以后无任何纠葛。同时,周女士撤回了对鲍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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